Article 36

In force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坚持陆海统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近岸海域管控协调机制和联合执法制度,维护近岸海域安全和国家海洋权益。

沿海地区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加强对沿海船舶和相关人员、物品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依法处置安全隐患。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8,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