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本条例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民用建筑。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8,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