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

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利、经营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禁止违反法定权限、条件、程序对市场主体的财产和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实施查封、冻结和扣押等强制措施。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的摊派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6,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