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的科技项目遴选、经费分配、成果评价机制,完善支持市场主体科技创新的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加强科技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服务支撑平台建设,推动市场主体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以及其他组织产学研合作,协同开展科研开发、成果应用与推广、标准研究与制定等,降低市场主体科技创新成本。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6,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