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注销成本,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行集中受理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社会保险、公积金、海关、印章、相关行政许可等各类注销业务申请,分类同步办理、一次办结。

建立健全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对设立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无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可以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市场主体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可以自主决定在法定期限内歇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6,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