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将医疗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Local Regulations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