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自治区和红树林资源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以及有关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巡护检查制度,加强对自然保护地内各项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红树林资源的行为,并对因自然原因被毁坏的红树林采取抢救恢复措施。
对自然保护地外的红树林资源,红树林资源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和村(居)民委员会订立保护公约,落实保护人员,组织群众保护红树林资源。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