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应当根据各自职能职责,结合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实际,制定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公安、综合行政执法、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健全联合执法机制,针对列入重点治理清单的不文明行为,开展联合执法、重点监管等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