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格式条款不得含有免除或者减轻提供方下列责任的内容:
(一)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三)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等责任;
(四)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五)不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合同附随义务应当承担的责任;
(六)其他不合理免除或者减轻提供方自身责任的内容。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