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利用数字孪生、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布城市各领域运行相关动态,引导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依法参与城市治理活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数字治理新格局。
建立健全城市数字治理多元参与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网络新媒体等渠道表达意见、提出需求,将社会公众反映的社情民意作为城市数字治理和决策的重要参考。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