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市、县(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组织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当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并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停车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应当包括停车设施供需矛盾突出的学校、医院、商业街区、住宅小区等区域的停车综合改善方案。
Local Regulations · 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