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少数民族代表可以使用本民族语言发言和使用本民族文字提出议案、建议、批评、意见;有关的代表团和大会秘书处应当为不通晓汉语的少数民族代表做好翻译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2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