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淮海战役红色资源实行保护责任人制度,保护责任人按照省有关规定确定。
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开展保养、维护和修缮、修复;
(二)采取日常巡查、防火、防盗、防损坏等安全措施;
(三)发现重大险情或者隐患,立即向有关部门或者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并采取相应抢救保护措施;
(四)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维修、宣传;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