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创平台以市场竞争、委托方式取得的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服务等项目横向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管理,按照协议约定扣除经费支出后,结余经费可以奖励项目组成员。奖励支出计入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但不受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基数。
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创平台应当制定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服务等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鼓励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创平台将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依法投资用于成果转化。
Local Regulations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