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染疫畜禽及其排泄物、染疫畜禽产品以及被染疫畜禽污染的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随意处置。

在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发现的死亡畜禽,依法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收集、处理并溯源。

在城市公共场所和乡村发现的死亡畜禽,依法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收集、处理并溯源。

Local Regulations · 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