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Amended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后,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规划条件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依据规划条件编制土地出让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组织土地供应,并将规划条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Local Regulations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