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Amended

下列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经批准,可以直接发包: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招标发包的;

(二)主要工艺、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三)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的;

(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的;

(五)技术复杂或者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六)已建成项目需要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3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