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相关从业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试验检测单位实施试验检测;

(二)送检试样弄虚作假。

Local Regulations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5,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