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市行政区域内平安建设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对平安建设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5,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