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红树林湿地和资源的保护、利用、修复和相关管理活动。其保护范围包括:

(一)红树林自然保护地;

(二)红树林自然保护地以外的红树林湿地,含由红树植物为主组成的近海和海岸潮间湿地;

(三)在湿地上生长的红树林;

(四)在红树林湿地栖息、觅食和过往停留的候鸟及各种野生动物。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2,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