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充分考虑老年人接受服务的便利性和服务半径等因素,分片区设置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均衡覆盖城乡社区。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运营管理,也可以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无偿或者低偿交由专业组织、机构运营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3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