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2

In force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7,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