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使用无线电频谱资源,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研制、生产、进口、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使用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以及从事无线电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7,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