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市、流域区(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生态水量纳入年度水量调度计划,根据需要采取补水、限制取水等措施,保证淦河生态流量和基本生态用水需求。
市、流域区(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科学确定淦河流域具有生态流量保障要求的水电站的生态流量。
淦河流域具有生态流量保障要求的水电站管理者,应当安装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和自动计量、监测等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并将相关数据实时传输到水行政主管部门生态流量监控平台。水电站下泄流量不符合生态流量泄放要求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