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淦河流域从事餐饮、洗浴、洗涤、洗车、娱乐、住宿等服务行业的经营者,应当采用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技术和设施设备,不得将未经处理达标的污水排入水体。

禁止在淦河流域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Local Regulations ·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