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接收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时,根据本单位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应当关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后,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应当按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在收到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应当因地制宜,利用公共广播、微信、电子显示屏、移动宣传车、鸣锣吹哨、上门告知等方式,及时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组织开展自救互救等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相关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