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合理增加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等,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

深化政银担合作,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保费补贴等机制,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能力,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依法发行股票、债券,或者其他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挂牌给予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3,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