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在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除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应当办理规划许可。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规划许可前,应当征求同级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
在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经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主管部门批准。
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