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0

In force

嘉陵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依规限期淘汰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工艺和设备。

限期禁止生产、销售、进口、使用、转让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艺和设备。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4,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