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1
In force嘉陵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管理系统,提高垃圾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推行户分类投放、村分类收集、乡(镇、街道)分类运输、县(区)分类处置的方式,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纳入城镇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鼓励支持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就地无害化、资源化利用。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4,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