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保护原则、保护内容和保护范围;
(二)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
(三)传统建筑保护措施,建设控制地带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建(构)筑物风貌打造及核心保护区建(构)筑物风貌整治指引图;
(四)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和传承措施;
(五)人居环境改善方案;
(六)分期保护与利用实施方案;
(七)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
(八)其他应该规划的内容。
Local Regulations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