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自治区充电设施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

新建住宅配建停车泊位应当全部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与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国家、自治区标准,并根据电动汽车推广使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鼓励既有停车场通过技术改造,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Local Regulations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