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市、县(区)、乡镇(街道)河湖林田长应当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河湖林田长会议,部署河湖林田长制工作,研究决定重大任务、行动。

建立健全河湖林田长制成员单位问题会商、联合执法机制,推动跨行政区域、跨部门河湖林田协同治理。

Local Regulations · 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