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企业应当确定相应机构负责企(厂)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企业的分厂、车间、班组等基层单位也应当建立公开制度,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公开。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