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企业改革、生产经营重大调整、裁员等重大事项,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专题会议。

对重大事项的界定,由职工代表大会结合本企业实际作出决定。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由企业工会通过制定实施细则予以规范。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