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企业下列人员应当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评议: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二)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应当接受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的其他人员。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