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标准,规划和建设配套公共文化设施。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公共文化设施,应当与居民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鼓励已建成居民住宅区但是未配套建设公共文化设施的,在保障安全、合法利用的前提下,根据建设条件和居民意愿等进行建设或者改造。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