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园的管理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区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园的管理工作。

规划、国土、公安、生态环境、水务、文物、价格、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实施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20,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