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

违反本办法规定,用人单位非因破产或者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和不可抗力等原因,逾期不拨缴或者未足额拨缴工会经费,经两次催缴无效的,该单位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侵占工会财产、经费拒不返还的,工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并赔偿损失。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