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会同本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定期对教育设施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教育改革发展需要、教育设施规划实施评估情况等,及时对不适应发展需要的教育设施规划进行修改。

Local Regulations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3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