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供销合作社应当面向农业农村现代化、面向农民生产生活,拓展经营服务领域,推进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建设,提升为农服务水平。

社有企业和基层供销合作社应当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和城乡居民提供生产资料供应、生产托管、农产品收储加工、农业技术推广等农业生产社会化、专业化服务。

社有企业和基层供销合作社应当加强城乡社区现代流通网络建设,为城乡居民提供农副产品与日用消费品流通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