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管理单位或者运营单位在风景名胜区和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等客流集散地设置的客运出租汽车专用停车场(站)、停车泊位、专用通道,应当设立相应标志标识,免费向客运出租汽车开放。

客运出租汽车专用停车场(站)、停车泊位、专用通道的日常运营服务秩序管理,由所在地的区、县(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

Local Regulations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5,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