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Repealed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就下列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一)为实施法律、行政法规,需要由地方性法规作出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三)国家专属立法权限外,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事项;

(四)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其他事项;

(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律授权作出规定的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