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Repealed

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可以就以下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自治区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应由地方性法规规定的事项,需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作出规定的,应当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授权。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