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综合查一次及其他相关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综合查一次,是指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的多项行政检查,由不同行政机关或者同一行政机关同时一次性开展的行政检查模式。

Local Regulations ·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