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大走廊内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创新平台、重点产业项目以及基础配套设施的用地保障。大走廊内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单列管理。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大走廊管委会创新土地利用方式,探索混合产业用地供给,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在城市更新中应当将盘活的低效用地优先用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Local Regulations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