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客运出租汽车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达到规定标准;
(二)有符合规定的营运车辆及其配套设施、设备、标志;
(三)有符合规定的固定的停车场所;
(四)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五)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并经培训考核合格的驾驶员,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财务和经营管理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Local Regulations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6,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