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管委会与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应当创新产城融合发展机制,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完善高水平商贸旅游、医疗、养老、文化教育等功能配套,促进产业与人居环境和谐发展。

在开发区管理区域外建设的为开发区园区或者重大项目提供服务的公共配套设施,其建设与管理服务可以委托管委会组织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