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供水工程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对饮用水水源供水工程开展定期检测,发现因老化、损坏等原因致使漏损或者供水环境、水质等不符合标准的,及时维修、更新或者改造。

新建、改建、扩建饮用水供水工程,应当采用封闭式管道引水,降低水源污染风险。已建成的饮用水供水工程未采用封闭式管道引水的,应当逐步改用封闭式管道引水方式。

Local Regulations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