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体育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培育体育产业新业态,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完善体育产业体系,推动体育与健康、文化、旅游、养老、教育、科技、农业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发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培训等体育服务业。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